FK職安哲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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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期疑似接觸輻射

疑似職業病事件

長期在微量輻射作業工作場所,已待在同一場所長達15年以上之久三位女性工作者,一個得到甲狀腺癌;同一時間也發現得到胰臟癌,俗稱癌神。發病到過逝只有半年時間。也好巧不巧,沒有操作機台的女性組長也得到乳癌(同一區)。只能說是一連串的巧合,也很詭異。在追蹤每月劑量配章所測出的質都是符合的(低於最低可測值,即接近自然背景劑量),沒有超出。

但為什麼會得到呢?而且同一班別三位女性工作者。你會問公司怎麼處理?是忽視,還是重視呢?

  • 現場職安E-MAIL給事發單位部門經理且回覆:現場沒人,如果工作者調離,找不到合適的人來做。
  • 所以就沒有下文,職安也不敢追問下去。
  • 而職安部門呢?事發部門經理都回覆了,“沒人",那你職安來負責嗎?職安想要硬起但又硬不起來;
  • 工作者又沒有反應,只是檢查報告出有異常,再進行追蹤才發現有癌。工作者到底在想什麼?大多數的人都會認為自己的問題,可能是自己生活習慣問題造成的病變。
  • 在這家公司已待數十年,想要做到退休,出去也找不到工作,能做就做。
  • 這件事情一直在延宕,公司真得不在乎工作者的健康嗎?

不對,公司是在乎的,但為什麼一直延宕因為管理者“人”,覺得事情不嚴重,沒關係還有時間來處理這件事。但要何時來處理呢?不知道!等花燒屁股時,就一定得面對。但如果沒有呢?工作者就只能自求多福。

如果讀者也是在工廠當職安的,自己應該心理有素,事件可能有幾個路線發展?畢竟職安自己也是給公司請來的。

  • 路線一:那天工作者驚醒直接告發勞檢局,請他們來調查是不是認定為職業病,但這時程會拖很久,職安及HR 就會忙不完,開始怪罪是誰要負責。
  • 路線二:職安主管覺醒真得要處理這件事,強制HR 把工作者調離現在的工作崗位,不管事發部門主管的反對。
  • 路線三:工作者就一直待在同樣工作崗位,持續每年複檢身體,直到退休或者更慘。但最好不要有太多的想法就這樣到老,真的嗎?

在110年6月「職業曝露游離輻射引起之疾病認定參考指引 」1 P23.P25 說明

  • 在此指引也說明到
    • 甲狀腺癌:需證實工作環境有游離輻射的曝露,疾病最小誘導期約5年。
    • 乳癌:需證實工作環境有游離輻射的 曝露,累積曝露劑量為超過1西弗(即1000毫西弗)以上,疾病最小誘導期 8-10年。

結論

  • 寫到這裡,讀者可能認為沒有相關,可能是基因、遺傳或生活型態等造成的,他們的工作場所的曝露輻射劑量超級的低,甚至趨近於零。那為什麼同時間得到癌症,最可怕的是其中一位已過逝了,心中充了疑問。
  • 筆者一直深信著,工作場所絕對脫不了關係,她們三位都是同一個班別在同一環境待滿了十年以上的工作者,熱愛她們的公司,然而卻帶給她們如此的回報。因果關係,這四個字你種下什因而得到什麼果,但這個”果"確要花十年以上才會知道,而且是不好的”果“。
  • 人生工作到底是為了什麼?家人、公司還是自己呢?然而自己安份守己的工作,卻帶來這樣結果,是你想要的嗎? 這是值得你我都要深思熟慮的。

參考文獻

1.職業曝露游離輻射引起之疾病認定參考指引。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,中華民國110年6月